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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南亞裔女傭去年底受聘來港不久,即懷疑遭女雇主用鑊鏟灼傷前臂,及後更遭雇主胞弟涉嫌兩度強姦並用香煙灼傷大腿。女傭事後提出請辭,女雇主疑因此大怒,涉嫌用狗帶箍她頸將她摔落地。涉案姊弟分被控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和強姦罪,昨被解往粉嶺法院提堂,暫毋須答辯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周五再訊,期間准許女被告保釋,男被告則還押。
兩名被告為姊姊謝詠珊(39歲)及弟弟謝詠麟(34歲),分別報稱主婦和廚師。控罪指女被告於去年12月,在大埔社山村的住所內傷害女傭(29歲),而男被告則被控在上月19日,在同地點強姦女傭。
控方透露,女傭因不諳英語和廣東話,故與被告有溝通問題。控方表示,女被告教女傭炒菜時,因覺得她愚蠢,將熱的鑊鏟揮向女傭,擊中前臂。男被告則於上月,趁他與女傭在家中獨處時,強行拉入睡房,脫去女傭衣服後用香煙灼傷大腿並將她強姦。男被告其後再乘與女傭獨處時,將她強姦,女傭在事件中撞傷頭部。
女傭事後精神崩潰,向女被告投訴並要求離職,女被告大怒,捉著女傭的頭髮將她的頭撞向牆壁,又用狗帶箍著女傭的頸項,將她拉扯落地。女傭最終由雇傭公司帶到領事館,經商討後報警拘捕兩被告。醫療報告顯示,傷勢跟女傭描述的事件經過吻合。
女傭入職後從未獲准放假,更未曾離開上址,受辱後無處可逃,控方故反對被告保釋。裁判官最終只批准女被告擔保,下令將男被告還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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